太原用友分公司:增值税既有欠税又有留抵税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2-01-08 09:08
发布者:用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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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你单位至 2021年05月16日止,增值税欠缴税额为6941.08元,应缴滞纳金为 754.76 元,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为18.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你单位增值税留抵税额18.00元抵减欠缴税额15.83元,抵减滞纳金2.17 元。尚余增值税欠缴税额 6925.25元。
请你单位据此通知对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
当企业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时,我们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账务处理方面:
①留抵税额不足冲抵欠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2.17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5.83
留抵税额不够抵减欠税及滞纳金金额,缴纳剩余欠税款: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925.25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52.59
贷:银行存款 7677.84
②留抵税额足够抵减欠税及滞纳金,以上案例延续,假设进项留抵税额为8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95.84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54.76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941.08
政策依据:
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现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文章来源:山西用友公众号 销售中心:太原市用友软件销售中心 电话:1383511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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