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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用友:发票盖章的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9-10-24 09:37
发布者:用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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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得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Q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2问: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3问: 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4问: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5问: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