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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用友软件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17 08:51
发布者:用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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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适性的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事项:

        销售货物与劳务不再单独分开核算,而是合计数;2.销售不动产的,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金额计算是否超过限额;
        普通发票才可以免税,如果开具专用发票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了。
        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不知道是否超过限额,可以正常进行计提
 
 
2. 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1.湖北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
 
   2.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8号文规定的免税业务取得的收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是专用发票,是需要缴税的。
关于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到2020年12月31号,也就是今年年底,还剩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一定要抓紧优惠期合理安排业务哟。





文章来源:畅捷通官网            销售中心:太原市用友软件销售中心              电话:13835117249